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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北國際旅展-住宿抵用禮券使用說明
作者: 邑采客服 日期: 2008-11-02 23:14
2008台北國際旅展-住宿抵用禮券房型加價表

‧本券優惠票價為999元,優惠期間至2009年11月4日止,
逾期以本券優惠票價999元抵用房價。
‧本券已由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本次參加發行聯合住宿抵用券之會員飯店,
簽署聯合相互連帶履約保證一年,憑券可任選一家抵用券所列聯合發行之飯店
抵用住宿。
‧本券僅適用於平日,適用雙人標準房型。各家飯店定價不一,需依加價表另補
差額,若於旺日、假日,需補差價。(各飯店房價請自行查詢或上網查閱),
連續假日、春節期間不適用。平日、旺日、假日之定義以各飯店公佈為主。
寒、暑假之價格定義以各飯店公佈為主。
‧本券請於住宿前七日預先訂房,以確保房間安排。
‧本券限乙次使用完畢,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住宿抵用券於發售時已開立發票,住宿時不另開立發票。補付差價時,
請與住宿飯店結帳並索取發票。
‧平日、旺日、假日之定義:
平日為一般之週日至週四,旺日為寒暑價期間之平日。
假日為一般之週五、週六。
暑假期間與寒暑假期間之旺日、假日房價請洽各飯店。
‧訂房時請告知住宿抵用券號碼,於住宿時出示,並繳回住宿抵用券。
‧本券售出概不退還,不得兌換現金。遺失或毀損無法辯識者,
恕不補發或接受住宿。
‧本住宿抵用券所附送之住宿折價券,不得與住宿抵用券合併使用,
一間房限用一張折價券。
‧本券發行日期:2008年10月31日。 ‧本券需經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加蓋鋼印驗證生效,購買時請詳對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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